去公厕上厕所。
后来,靠我的里应外合,案件告破了。随后,我收到了那些被困者们联名送的一面锦旗,上面写着“英雄出少年”,但第二天就被我烧了。我的解释是: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伤害是我的天职,不是为了名利我才这样做。
我知道,“一个人的能力越大,那么他所担负的责任也就越大”。但这些都是明面上的,其实我真正想的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名出得越快,倒霉事来得更快。
想到这里,我深吸一口气,把枪别在(裤)腰上,右手拿着匕首,用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头一棒打鸳鸯戏水淹七军之势,干掉了外围五个(站岗的)人,个个一刀毙命。看着他们,我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些人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被我秒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