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不落要塞(二)(2 / 4)

朵颐。

傻子也很饿,可手臂重伤的他无法参与爭抢,只能眨巴眼望著过锅里的吃食越来越少。

他站起身,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拍了拍伙伴的后背。

“誒,留一点,留一点。”

“滚开!你平常吃的还不够多吗”

很难想像,就在刚才傻子还替他们扛下了魔犬的攻击。

但这就是比蒙所有奴隶角斗士的处境,大家自身难保,根本无暇顾及他人。

手臂耷拉了下来。

傻子坐回位置,望著角落中那位兜帽剑士一口肉一口酒大快朵颐的样子,馋的直咽口水。

他用力摇了摇头,这种时候越看就会越饿,晚上还有一场斗技,必须打起精神!

傻子苦著脸开始给自己处理伤口。

他的手法很笨拙,也不专业,该止血的地方没裹住,倒是疼得齜牙咧嘴

空空的肚子直叫唤,失血与飢饿让他的脸色显得格外苍白。

“拿著。”

一个冷漠的声音忽然响起。

隨即,装著大碟的燉肉和满满一碗马奶酒的托盘,落在傻子面前。

傻子呆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抬起头却只看到狼人少年推门离去的背影。

“你不要吃……”

砰!

门嘎吱一声合拢,连同他后半句话一起堵上。

傻子看著满满一大托盘的热腾美食,被魔犬咬烂手臂时都没吭过一声的他,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

奴隶又称贱民,位列神血四阶之外的阶级,被称为秽垢(faeces)。

在比蒙联邦秽垢是比丰蹄更加低等的人,或者更准確的说,他们根本不算人。

他们的身份世代相传,不能受教育、不可穿鞋,几乎没有社会地位。只被允许从事最骯脏下等的工作,例如清洁秽物、收拾尸体,再例如,成为大斗兽场的奴隶角斗士。

但和真正的挑战者不一样,作为是斗兽场的奴隶,他们即便贏了斗技也没有任何奖励,只会被更快的投入下一场角斗中。

他们不会武技也基本没什么战力,唯一的用处就是成为魔兽口中飞洒的血肉,激起观眾们潮水般的喝彩与澎湃的荷尔蒙。

而来到这里的挑战者大都是为了高昂的奖金,自然都把傻子这样的笨蛋当成免费的肉盾来使用。

久而久之,其他奴隶都发现:这傻子来者不拒,战场上不管是谁的命令,只要让他上,他都会听从。

一个扭曲的共识就此达成——跟著傻子,相当於多了一条命!

也许是大半生中从未感受到过他人的善意,狼人少年这简简单单的举动,竟让傻子泪眼朦朧。

他昂著头,用力吸了吸鼻子,拾起一块腿肉就塞进嘴里,细细品味著这来之不易的小小幸福。

另外两个奴隶眼巴巴的望著,满脸的羡慕渴望难以压抑。

傻子停下动作,看著碗中的燉肉,熊脸褶在一起,纠结了许久,却將托盘双手递了出去。

“大家一起分了吧。”

两个奴隶皆是一愣,低著头在傻子的身边坐下。

逼仄冷酷的休息室內,似乎在这一瞬间也有了几分温度。

比蒙的大斗兽场,眾星云集,人们能看到那些已经名垂青史或者即將名垂青史的英杰在这里留下自己的足跡;

比蒙的大斗兽场,残忍无情,人们看不到沙土中滴淌下落的斑斑血渍,听不到奴隶角斗士的挣扎求生的嚎啕。

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极有天赋奴隶会被某位贵客看中买走培养成亲卫。

大多数人都会在某一天死在斗技中,或是掌声雷霆,或是无人关注,无论如何都是会死的。

傻子是乌尔巴兰一对秽垢夫妇的孩子,从小就被卖到斗兽场长大,从他十四岁第一次举起盾牌到现在,已经有五年了。

整整五年,以他在战场上扮演的角色,能活到现在堪称奇蹟。

五年来,他目睹了无数同伴的离去,有的早上刚来,连名字都来不及问,下午便死在斗技中。

有的与他並肩作战,靠著傻子笨手笨脚的衬托获得贵客的垂青,脱离苦海。

傻子觉得那样也挺好,他知道自己没什么天赋,除了皮糙肉厚之外平平无奇,脑子又笨,除了当肉盾根本一无是处。

所以,如果自己的衬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