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七零知青诱蛊寡妇2(2 / 3)

sp;等她忙完后,黑宝才走过去要摸摸。

    江听玉揉着它的大脑袋。

    系统圆滚滚的身体上围着围裙,机械手上端着一个饭盒。

    [宿主,你的人饭我也做好啦!]

    [宿主要和黑宝学习,把统统做的饭饭吃光光哦~]

    江听玉把饭盒放到炕桌上:“好好好,我先去洗漱,回来再吃。”

    今天是休息日,吃完午饭,江听玉抱着黑宝撸了一会儿,就躺回炕上看小说。

    她去上工都是上二休五的,大队上的人都习惯了。

    还有【想我就倒霉】的道具在,真没人会乱说什么。

    晚上系统只做了人饭,八个月以上的狗狗一天吃一顿就可以了,馋的话偶尔给点系统做的肉干零食就好。

    吃完饭,江听玉就要牵着黑宝出去遛弯了。

    这个年代山里不仅有老虎熊瞎子野猪之类的猛兽,还有合法持枪的猎户。

    江听玉和系统都不放心黑宝自己在外面逛,虽然黑宝也是个懒的,但还是有小动物好奇撒泼的天性在的。

    要是自己跑山里去就不好了。

    所以每天傍晚,江听玉都会牵着黑宝出去遛遛。

    ——

    村外去县城的路上,一辆牛车不快不慢的行驶,车板上满是这次插队到上河村知青的行李。

    知青跟在牛车后面走,一共有七个人,三女四男。

    其中最显眼,是一个衣服上打着补丁的男知青。

    不光是他的衣服显眼,他的样貌也很出色。

    五官精致漂亮,如同一副顶级的建模。

    皮肤冷白,鼻梁高挺,一双桃花眼柔情似水,瞳色很浅,看起来无辜好骗,唇线也很好看。

    身高比其他男知青高上一截,但身形略微消瘦。

    几个知青也不熟。

    林聿走在队伍的最后面,原本平淡的眼神瞬间变得阴冷凌厉起来。

    他看着前面熟悉的场景,有片刻的恍惚。

    他这是,重生了?

    林聿仅用两秒就接受了这个事实,唇角勾起似有若无的笑意。

    上辈子的这个时候,他刚成年,就被凤凰男渣爹逼迫下乡。

    之后高考到了南方沿海地区的大学,通过在下乡期间积攒的资金,开始创业。

    功成名就,就开始报复渣爹一家。

    后面的日子就变得很无聊,他开始寻求刺激,迷上了完美犯罪。

    在世界各个地区,都有他的作品。

    直到他腻歪了,依旧没人发现那些命案都出自他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