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书院地契之谜(2 / 2)

近,骨刀抵喉:“埋什么?”

灰衣人吓得跪地:“是……是裴东主让我埋的印匣!”

林不觉挖出,果是沈家印匣,内藏私印。

更关键的是,匣底刻一行小字:

>“景元五年三月初八,驼铃记收。”

——走水次日,印已落入裴驼子手!

此时,户部主事带人赶来,见印匣,脸色大变。

“此乃赃物!”他欲夺。

林不觉高举印匣:“此乃沈山长失物,证驼铃记伪造地契!依《大胤律》,当呈御史台!”

围观者众,主事不敢强夺。

苏晏适时现身,收下印匣。

“裴驼子,户部主事,涉嫌伪造官契、纵火灭证、陷害沈山长。”他冷声道,“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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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八日,晨。

林不觉再去芸窗书坊。

沈知微正在烧纸——是白鹿书院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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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不是卖的。”她轻声道,“是给户部作‘边贸账目藏匿地’。

苏御史已申请查档,三日后进书院。

户部怕账本被翻出,才烧书院、盗印、伪造地契,制造产权纠纷——

只要书院‘权属不明’,苏晏就查不了!”

林不觉终于明白:白鹿书院是户部洗钱的壳!

西域商队走私硝石,货款经书院账面走,伪装成“捐资助学”。

而西域客知晓内情,被灭口。

如今,印匣为证,地契为假,书院案可翻。

但林不觉知道——户部背后,还有人。

裴驼子只是手,主事只是眼,

真正的黑手,

还在朝堂之上,

笑着看他们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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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夜巡司,林不觉将印匣拓片、纸张鉴定、沈知微证词,一一抄录。

又在卷宗末添一行:

“白鹿书院非卖,实为户部藏账之地。

烧楼,是为毁证;

盗印,是为伪造;

栽赃山长,是为阻查。

他们要的,不是书院,

是时间——

足够烧掉一切的时间。”

他知道,这份卷宗,

又会被人撕,被人烧,被人说“无查必要”。

但他更知道——

只要有人在灰烬里,多捡一页纸,

真相,就还能再活一天。

雨停了。

但暗渠里的水,

还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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