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钢材……就拜托你了。”
瘸子李捡起烟锅子,在布鞋底上使劲磕了磕,咧开嘴,露出满口黄牙。
“好说!”
……
与此同时,新一团的训练场上,靶子从近到远摆开了一长溜。
李云龙扯着公鸭嗓大吼。
“都给老子听好了!团长有令,全团比武!”
“谁的枪法好,晚上加肉!谁能打中八百米外的靶子,老子……老子那瓶藏了半年的地瓜烧,分他一半!”
战士们嗷嗷直叫,一个个眼睛放光,手里的枪都攥出了汗。
枪,是兵的胆。
神枪手,是每个战士梦寐以求的荣耀。
枪声顿时响成一片。
大部分战士在两百米外,子弹就开始满天飞。
能稳定命中四百米靶的,已是各营的宝贝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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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亲自上阵,憋着一口气,端起自己的“新一团造”,对着六百米靶连开三枪。
“砰!砰!砰!”
远处的靶子旁,溅起三股尘土。
脱靶。
“他娘的!”李云龙脸皮发烫,骂骂咧咧地走下来。
就在这时,一个偏僻的角落,响起一声与众不同的、沉闷的枪响。
“砰!”
远处八百米外的靶子上,猛地爆开一小团尘雾。
虽然只是擦边,但确实打中了!
整个训练场瞬间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投了过去。
开枪的,是个看着有些木讷的年轻战士,叫王大力。
猎户出身,平时不声不响,扔进人堆里都找不到。
他手里的,就是一支最普通的“新一团造”。
李云龙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像看怪物一样围着王大力转了两圈。
“好小子!你他娘的怎么打中的?”
王大力被看得浑身不自在,挠了挠头,瓮声瓮气地回答。
“团长……俺爹说过,打猎不能光用眼,得用心。”
“风吹过草尖的动静,那野鸡脖子上的毛往哪边倒,都在跟你说话哩。”
李云龙听得一愣一愣,没全懂,但他知道,自己捡到神仙了!
很快,包括王大力在内的十名枪法最好的战士,被沈征叫到了一处僻静的山谷。
“从今天起,你们不再是普通的战士。”
沈征看着他们,目光冷冽如刀。
“你们是幽灵,是藏在黑暗里的死神。”
“你们的任务,不是冲锋,是等待。”
“用你们手里的枪,去猎杀最有价值的目标——鬼子的军官,机枪手,炮手,通讯兵!”
“你们的一颗子弹,必须比一个营的冲锋,更有价值!”
三天后。
一杆枪管更长,枪身更重,上方还固定着一个粗糙镜筒的步枪,被送到了王大力的手上。
这是兵工厂不眠不休三天,用血汗和智慧,硬生生敲出来的第一支“土制狙-击-步-枪”。
王大力把眼睛凑到那片用望远镜片打磨的瞄准镜前。
整个世界,瞬间被暴力地拉到眼前。
远处树叶的脉络,清晰可见。
他感觉,自己被安上了一双鹰的眼睛。
……
日军独立混成第一旅团,少佐松本,正站在山坡上,用望远镜观察远处正在施工的碉堡。
他是冈村宁次派来的督战官。
只要这道由碉堡和铁丝网组成的防线彻底建成,那些土八路就将成为瓮中之鳖。
他心情不错,甚至摘下了钢盔,享受着山顶的微风。
这里距离八路军的活动区域,足有上千米,绝对安全。
“噗。”
一声极轻的、混在风中的异响。
松本少佐脸上的得意,凝固了。
他缓缓低下头,看见自己胸口,正绽开一个不断扩大的、不可能存在的血洞。
剧痛,如海啸般吞没了他。
他张了张嘴,想呼喊,喉咙里却只发出“嗬嗬”的漏气声。
身体,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周围的日军士兵,全傻了。
“少佐!”
“敌袭!!”
恐慌像炸药般引爆!
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