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律师专业而冷静的声音响起,“尤其是关于合约年限、分成比例、解约条件、海外活动条款、伤病保障这些关键部分。”
厚厚的合同文本被一页页翻开。
空气仿佛凝固了,只剩下纸张翻动的沙沙声和王律师透过扬声器传来的、冷静而专业的询问。
“条款第72项,关于收益分配的阶梯比例,请再确认一下具体数字…”
“第123条,解约条款中的‘重大违约’定义,范围是否过于宽泛?建议明确列举…”
“关于训练和行程安排的强制性与健康保障条款,这里需要补充更具体的约束性描述…”
王律师的声音条理清晰,逐字逐句地与金部长和法务助理进行确认和商讨。
欧阳光的父母紧紧盯着屏幕上的合同内容,眉头紧锁,不时低声交流着。
最关键的部分来了,合约年限。
“关于合约期限,”
王律师的声音带着一丝严肃的强调,“根据我方了解的信息,以及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指导方针,韩国籍成员的标准合约期为7年。
这一点,我方没有异议。”
他话锋一转,指向合同上那行醒目的条款:“但针对我方艺人作为外籍成员的特殊情况,贵方提出的条款是:7年基础期加3年海外活动附加期,总计1o年。
这个附加期的必要性、具体执行细则,以及附加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与基础期的衔接和区别,需要贵方提供更详尽的解释和更具保障性的承诺。”
会议室里出现了短暂的沉默。
“这是针对外籍艺人的标准条款。
韩国籍成员的标准合约期是7年,符合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指导方针。
但外籍成员涉及更复杂的跨国活动、税务、兵役(对韩国籍而言)替代安排以及公司在海外市场的长期投资回报考量,因此附加了这3年的专属海外活动期。
这是行业内的常见做法。”
法务助理的语气陈述着事实,却带着不容置疑的规则感。
金部长显然预料到了这个问题,开始阐述他们的理由:海外市场的复杂性、长期投入的需要、团队整体规划的考量…王律师则据理力争,试图为欧阳光争取更有利或更清晰的条款,希望能缩短附加期或者明确附加期的退出机制。
谈判是艰难的。
欧阳光安静地坐着,听着双方律师的拉锯。
最终,在反复的磋商和欧阳光本人表达了强烈的出道意愿后。
公司同意,将欧阳光的出道合约年限,调整为与韩国成员一致的——标准七年基础合约期。
附加的三年海外专属期条款,予以删除。
王律师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但语气依然冷静:“感谢公司的特别考量,金部长。
这体现了贵公司对核心人才的重视。
不过,我们需要在合同文本中明确看到这一点,并确认所有涉及‘海外专属期’或‘自动续展’的字眼都已删除。”
“当然。”
金部长拿起内线电话,低声吩咐了几句。
很快,一份重新打印、关键条款被显着标注修改的新合同被送了进来。
金部长亲自将合同展示给视频镜头:“王律师,请过目。
第七条‘合约期限’,已明确为‘自生效日起七年’。
原‘海外活动附加期’条款及其相关引用,已全部删除。”
王律师逐字逐句地仔细审阅,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痕迹:“确认无误。
感谢金部长的理解和公司的诚意。”
他转向欧阳光和父母,“在年限这一核心条款上,已达成目标。”
接下来的其他条款谈判(分成、伤病保障、个人展空间等),变成了王律师与金部长之间一场没有硝烟却暗流涌动的专业博弈。
王律师经验老道,眼光毒辣,他重点“攻击”
几个方面:
收入分成比例阶梯与透明性(出道初期极其微薄)、解约条款(天价违约金)、肖像权归属、音乐着作权、个人活动限制、健康保障条款(尤其关注伤病相关)、续约优先权……每一个条款都关乎未来七年的自由与权益。
谈判过程漫长而胶着。
金部长展现了高的商业手腕,最终,经过数小时的拉锯,一份修改后的七年期合约达成。
核心成果:
明确的7年基础合约期,无任何附加海外专属期。
大大强化并细化了伤病